公司相关子公司信息公示

一、华泰紫金基本情况

公司下设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华泰紫金”)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华泰紫金基本情况如下:

(一) 注册地:南京市

(二) 注册资本:60亿元

(三) 业务范围: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投资顾问、投资管理或财务顾问服务。

(四) 法定代表人:曹群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职务
曹群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樊欣 总经理、董事
陈刚 董事
顾成中 监事
石丽 合规与风险管理负责人

(六)制度建设情况

华泰紫金陆续建立了各项业务制度,并根据实际运作情况不断加以完善,以更好地规范业务运作,防范利益冲突,目前主要制定了以下制度:《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办法》、《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内部交易记录制度》、《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防范内幕交易管理制度》、《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及风险揭示制度》、《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防范利益冲突管理暂行办法》、《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试行)》等。

二、华泰创新基本情况

公司下设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华泰创新”)从事另类投资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 注册地:上海市长宁区

(二)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

(三) 业务范围: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框架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科技股权投资、科创板业务、战略投资等创新型业务。

(四) 法定代表人:孙颖

(五)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职务
孙颖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晋海博董事、总经理
王玲董事
朱有为监事
张华合规及风险管理负责人

(六)制度建设情况

华泰创新作为华泰证券的一级全资子公司,将制度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根据《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结合公司的发展情况和需求,持续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目前公司已制订/修订了《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基本办法》、《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基本办法》、《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跟投业务管理办法》、《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新业务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在信息隔离方面,公司适用已下发、可适用的各项制度,包括《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信息隔离墙管理细则》,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母公司的制度执行,以防范敏感信息的不当传递及利益输送。后续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持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加强信息隔离,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

三、江苏股交中心基本情况

公司与江苏省内其他证券公司共同设立了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江苏股交中心”)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注册地:南京市

(二)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三) 业务范围: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债券、资产和相关金融及其衍生品的批准募集挂牌、登记、托管、交易、融资、结算、过户、分红、质押等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组织和监督交易市场活动,发布市场信息,代理本交易市场内挂牌产品买卖服务,为市场参与方提供咨询服务。

(四) 法定代表人:李筠

(五) 主要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职务
李筠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葛浩总经理
彭彪副总经理
卜玉宏合规与风控总监

(六)制度建设情况

江苏股交中心陆续建立了各项业务制度,并根据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运营情况不断完善,以更好地规范业务运作,防范利益冲突,目前主要制定了以下制度:《江苏股权交易中心风险管理办法》、《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合规管理办法》、《江苏股权交易中心风险信息报告制度》、《江苏股权交易中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规则》、《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操作风险管理指引》、《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压力测试工作指引》、《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新业务风险评估管理办法》、《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分级授权规范手册》、《江苏股权交易中心风险评估小组议事规则》、《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管理指引》、《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会员管理规则》、《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则》、《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规则》、《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登记结算业务规则》、《江苏股权交易中心非上市公司挂牌交易管理办法》、《江苏股权交易中心非上市股份公司登记托管业务细则》、《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价值板业务规则》等。

四、公司与华泰紫金、华泰创新、江苏股交中心信息隔离与利益冲突防范安排

公司与华泰紫金、华泰创新、江苏股交中心(以下统称为“三家子公司”)建立了相应的防火墙,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行为的发生。

在法人治理上,华泰证券与三家子公司之间建立法人防火墙,各自均为独立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三家子公司各自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华泰证券及其他子公司不得越权对其决策施加影响。

在信息隔离方面,公司建立信息防火墙,防止敏感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三家子公司之间的不当流动和使用。华泰证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的规定,切实防范与三家子公司的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