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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社会上非法集资的花样不断翻新,不法分子行骗技法越发隐蔽,我们收集了相关典型案例,提示投资者注意识别骗局,保护自身财产免受诈骗侵害。

案例1:e租宝庞氏骗局败露 网络金融“巨子”一夜陨落

事件回放:

“e租宝”是安徽钰诚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主打产品为融资租赁债权转让。自2014年7月上线以后,e租宝交易规模快速挤入行业前列。根据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统计,截至2015年11月底,e租宝累计成交数据为703亿元,排名行业第四。网贷之家的数据也显示,截至12月8日,e租宝总成交量745.68亿元,总投资人数90.95万人,待收总额703.97亿元。2015年12月16日,e租宝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

“1元起投,随时赎回,高收益低风险。”是e租宝广为人知的宣传口号,e租宝承诺保本保息、灵活支取,并以高息(9%—14%)吸引投资者,但实际上,e租宝平台上所列的融资项目大多为虚构,一开始就是空手套白狼的把戏,案发后,“e租宝”的幕后负责人自己都承认“‘e租宝’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庞氏骗局。”经查,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丁宁等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组织、利用其控制的多家公司,在其建立的“e租宝”、“芝麻金融”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及个人债权项目,以承诺还本付息为诱饵,通过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762亿余元,扣除重复投资部分后非法吸收资金598亿余元,涉及全国投资人约90万名。至案发,集资款未兑付380亿余元。

风险提示:

面对纷繁的P2P投资平台及投资产品时,投资者应当谨慎考察平台经营能力,平台的管理团队构成是怎样的,平台风险控制能力如何,投资项目的透明度如何都是判断平台经营能力的指标。在这些指标里,平台的风控能力为重中之重,也是保障投资项目真实、合规的根本。同时,投资者应当始终铭记高收益高回报必然伴随着高风险这一投资理财常识,理性判断高收益宣传背后隐藏的投资风险和可能存在的骗局。

案例2:昆明泛亚有色“变色” 高风险产品挤兑惊魂

事件回放:

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昆明泛亚有色”)是专业有色金属现货投资及贸易平台。昆明泛亚有色于2012年4月擅自改变交易规则,推出“委托受托”业务,和多家关联公司采取自买自卖手段,操控平台价格,制造交易火爆假象;同时,昆明泛亚有色统一印制大量宣传材料,通过全国各地授权服务机构及公司网电部将“委托受托”业务包装成“日金宝”、“日金计划”等产品,承诺随进随出、每日结息实时到账、10%至13%固定年化收益率,且收益与货物涨跌无关,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形成由其实际控制的“资金池”,套取大量现金。2015年4月,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出现兑付危机,“日金宝”投资者的资金无法取回,7月,连投资者账户里的个人资金也遭到“冻结”。2015年12月1日,昆明警方对对昆明泛亚有色立案侦查。2016年8月,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单九良等2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

风险提示:

“交易所”在大多数人印象里是有着国家背书的正规投资平台,意味着安全、可靠。昆明泛亚有色作为由政府批准、监管的专业交易所,发生非法集资案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令人唏嘘,同时也向投资者敲响了警钟。暂且不谈公权力监管层面的问题,投资者自身应当注意:即使是“交易所”,只要是投资,就会有风险,政府批准的交易场所不代表政府对投资保本、投资收益的背书,产品的广告、专题片等宣传更应理性对待。同时,我们注意到,在昆明泛亚有色事件中,不乏一些将全部身家全部投资进“日金宝”的受害者,因此,还是提示大家,理财需谨慎,应当注意资产的合理配置,切勿孤注一掷。

案例3:电子商务传销配西湖龙井 口若悬河勾画虚幻“投资天堂”

事件回放:

2016年3月底,杭州龙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遭到杭州警方查处,原因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查,龙炎电商通过设立互联网投资平台,以订购第一单“炎黄茶叶”成为会员,订购第二单或发展会员即获得高额返利方式,引诱投资者投资,向多省市不特定对象大量吸收公众资金,利用新吸收会员的资金,作为老会员分红支出,以维持公司运转。

龙岩电商行骗有三个特点:(1)以销售名茶的名义非法集资,涉及我国名茶——西湖龙井。(2)设立互联网投资平台,利用电子商务的手段进行非法集资。(3)行骗手段带有传销性质——龙岩电商对外宣传:4000元订购一单成为会员,第二个4000元订单开始分红;分十个星期提成;每订购一单送等值的西湖龙井茶,送一份230万人身意外保险;网购消费后,消费的数额按三十六个月现金返还,每个会员最多订购11单。

根据警方调查,龙炎电商成立仅一年就吸收了20余万名会员投资,被害人主要分布于浙江、江苏、安徽、山东、陕西等全国30多个省份,涉案金额在100亿以上。

风险提示:

坑蒙拐骗也在与时俱进,如今许多传销搭上电子商务的快车,乔装打扮后出现在人们视野,但无论如何变更载体,传销的主要特征不会改变:一是发展人员,组成人际网络,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发展下线,也就是传销的人员链。二是复式计酬,这是传销的资金链,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参加本人直接发展下线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支付报酬,另一种是以本人和间接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支付报酬。

案例4:黄金佳梦变黄粱美梦 血汗积蓄为他人做嫁衣裳

事件回放:

2014年9月18日,曾被称为“河北黄金第一家”的黄金佳投资集团被查,原因是涉嫌非法集资。公开资料显示,黄金佳集团在深圳、西安、重庆、大连等地开设分公司数十家,宣称全国共有3000多家“黄金佳”连锁店。

经查,黄金佳公司利用自行设立的预定、预售网络黄金交易平台,与客户签订预定预售中立仓合同,根据购买订单的数量不同收益回报利息不同,并承诺保本付息。利用高息为诱饵,将以多种形式公开从社会非法吸收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集资者高息、业务人员业绩提成、各店面统一装修等,其实质是骗取公众资金、用后期吸收的资金兑付前期资金本息。

据河北廊坊市政府通报,全国共有3.6万余人报案,金额达53.9亿元。

风险提示:

在中国人心中,黄金历来就是财富的象征,但在这里却成了非法集资的幌子,非法集资者利用民众对黄金的崇拜心理给投资者洗脑。大家在面对此类诱惑时一定要谨慎判断,理性分析,不要被行骗者“无论金价涨跌,投资黄金不会亏本”的美好宣传和黄金财富耀眼的光芒遮蔽了双眼。

案例5:谎称新兴产业“领军者” 集资百亿坑骗23万余人

事件回放:

蒋洪伟于2002年12月至2010年8月间,在广州注册成立广东邦家公司等四家公司,并相继在全国16个省、直辖市设立64家分公司及24家子公司。蒋洪伟等人打着“中国租赁业领军者”、“商海弄潮儿”的幌子,以这些公司的汽车等实物租赁、保健品和有机食品销售等业务为掩护,在未取得政府部门融资行政许可的情况下,采用推销会员制消费、区域合作及人民币资金借款等方法,在全国范围内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

蒋洪伟等人集资诈骗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兜售公司会员卡,声称每季度可获得年利率16%至30%的固定回报,合同期满便可收回本金;二是谎称区域合作,运营“邦家租赁体验店”,或者代出租被害人出资购买的汽车,标榜可以获得相当于本金25%至47.5%的投资回报,并保证一定期限内返还本金;三是以年利率30%的条件,与被害人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吸引被害人投资。

经司法会计鉴定,2002年12月至2012年5月期间,广东邦家等四家公司非法集资金额高达99.5亿多元,受害人多达23万余人次。该案的被害人群中有极大部分是中老年人甚至包括一些孤寡老人,他们大多从免费体检开始一步步落入陷阱。

风险提示:

越来越多的非法集资者打着“新兴产业”的旗号招摇撞骗,不熟悉这些新兴事物的民众容易被行骗者的花言巧语蒙蔽,在此提示大家擦亮双眼,面对“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投资宣传一定要提高警惕。

案例6:养老产品诱骗老人钱财 多年养老金换来一张白条

事件回放:

咸阳闫女士的母亲已经80岁高龄,老人手中有些积蓄,便想到了投资。2012年上半年,老人遇到当时在保险公司当业务员的朱某。朱某称其认识咸阳市一家投资公司的老板杜某,如果把钱给他公司做投资,年利息要比银行高几倍。

2012年10月至2013年4月期间,老人瞒着儿女,将11万元现金分2次交给了朱某。闫女士的母亲说,最后一次,朱某将之前打给自己的欠条,换成了署名该投资公司法人杜某的借(条)款协议,而在此期间,闫女士的母亲连杜某的面都没见过。

2013年10月,到了还款期限,闫女士的母亲数次向朱某索要本金及利息,而对方却百般推脱,最后只能将杜某告上法院。

风险提示:

社会的老龄化让老人群体数量逐年提升,老年群体的风险识别能力和警惕心理相对较弱,为行骗者开展骗术提供了成功的可成性。以“养老”的旗号骗人有两种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群投入资金。这里向众多老年人提出警示,养老金存下不容易,切莫随意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