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如果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还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
调解就是投资者讲争议提交给相关机构,由相关机构帮助达成和解协议的行为。一般情况下,调解可以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或双方认可的其他人主持下进行。
争议双方经过调解,就有关问题达成一致后,调解人可以制作调解笔录或调解协议,由当事人和调解人分别签字盖章。
对重要的证券争议,有关机关可以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并加盖公章。调解的基础是自愿,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调解人都无权强迫。
不过,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证券监管部门调解之下达成的协议,不同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处理案件过程中制作的“调解书”,对各方当事人不具有既判力和法律强制力。当事人反悔的,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寻求保护。